《通知》提到要建立结果互认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纳入互认体系,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政府层面对第三方医检机构的检验结果的认可,但也意味着第三方医检机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实验室管理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服务。拥有高标准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的第三方医检机构,将迎来利好。
建立结果互认体系
鼓励将独立医学实验室纳入互认体系
国家卫健委为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要求全国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诊疗项目(内容)及技术标准等,优先选取稳定性好、高值高频的检查检验项目进行互认。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联合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实现跨省域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纳入互认体系,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检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已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对于诊疗需要,确需再次进行检查检验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查目的及必要性等。
加强检查检验质量控制
指导开展室内质控、室间职评等工作
国家卫健委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检查检验质量控制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人员培训、现场检查、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有关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检查检验科(室)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强化科(室)内部管理,确保高标准出具检查检验结果。
推进检查资料互认共享
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
在资料互认共享方面,卫健委要求各地要按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指引要求,加强区域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在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的同时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
优化激励措施
考核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工作情况
为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积极性,形成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国家卫健委还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